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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回忆:信用社会、大学时代与diy

    在路易的记忆中,《潮时代·社会周刊》杂志社在纪元九三一年所做的‘联邦豪门’系列专题,在联邦社会反响很大,曾经引起过联邦各阶层人群的激烈论战,至今余波未息,令人印象深刻,而且这个专题对许多年青人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定型,是一种巨大的冲击,其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比如路易就深受其影响。

    潮时代杂志在这个‘联邦豪门’专题中,对联邦豪门权贵子弟的求职实习生涯,也做过连续的追踪报道,并专门延请多个知名撰稿人在《潮时代》杂志上撰文剖析其中缘故。该周刊的深度报道系列文章,对豪门权贵子弟的‘求职实习现象’所给出的解释,大概说起来,有这么几条是比较广为人知的:

    首先,古话有云‘人要脸,树要皮’,那些豪门子弟也是要脸面的,整个社会的风尚潮流如此,若是为了短时间的安逸,而让自己的余生都在上流社会和八卦新闻的明讽暗刺中度过,对豪门子弟而言,并不是很光彩、很体面的事情;

    其二,当下的银河联邦是高度发达的信用社会,拥有非常完备和严密的社会信用体系。与个人信用经历相关的临时雇佣、社会活动、职业训练等数据资料,大多都会按照《社会信用法》如实地记录在各种社会信用局、信用联盟、信用管理公司或信用调查公司的信用数据库里,作为个人信用的必要组成部分加以备案,而任何公司或者个人,也都可以通过免费或者付费申请等合法手段,检索查询数据库中不涉及个人**的可公开信用记录以及许多信用调查公司提交的各类‘黑名单’。若是有人想蒙混过关,那除非是花大价钱买通内鬼,并雇佣手段高明的黑客组织或骇客组织出手,抹除、篡改社会信用机构储存的所有信用数据或者‘信用黑名单’,但又怎可能完全篡改干净且不留丝毫的蛛丝马迹呢?纸是包不住火的,只要有人认真去查,总会查出真相!再则,依照联邦法律,任何数据库都有不可修改的数据备份,数据只能添加,却不允许对原始数据做任何修改,因此就算靠黑客改得了一时,也改不了一世,篡改过的数据一旦拿来与不可修改的备份数据比对,总会露出些马脚,一旦东窗事发,就是严重的个人信用危机了,行为严重的甚至会受联邦刑法的惩处。

    个人信用受损,绝不仅仅是脸面问题,若是信用不良,到了名列‘信用黑名单’的地步,这样的豪门权贵子弟将会因此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碰壁,甚至于寸步难行。因为公民出行购物、转帐划帐、收支信贷、商务往来,尤其是那些涉及资费款项相对较大的信用透支额度、消费、借贷、商务贸易等经济行为,绝对需要个人的信用记录背书担保。没有信用记录或者信用记录不良乃至恶劣,银行、公司、社团甚至个人,都习惯于依法限制或拒绝与这样的公民发生信贷关系或进行商务往来。理论上,即便是亿万富翁的唯一继承人,即使持有家族豪门担保联署的vip信用卡,也会因此而受到诸多限制,在实际生活中处处不便,概莫能外——当然,这也只存在于理论上。

    这其中之得失,任是谁都会掂量这笔帐的轻重。旁门左道并不是不可以玩,但要在游戏规则(包括潜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游戏规则必须遵守,因而豪门权贵子弟去应聘求职、去打工实习,这类过场却也是必须要走的。

    按照《潮时代》杂志的描述,银河联邦境内形形色色的豪门后裔、权贵子弟、富豪后代,也并非全部都是好吃懒做的纨绔二世祖德性,更不是天生就拥有巨额财产的继承权;在星际时代,由于遗产税相当高昂,再加上慈善捐赠和公益捐赠可以冲抵税款和申请退税的体制存在,大多数的豪门权贵,出于合法避税等目的,并不会将他们全部的财产作为遗产,‘直接’传给其直系子孙:

    富豪、权贵对子孙的教育投资,通常是不计成本和不遗余力的,但是说到遗产继承,大多数富豪、权贵,他们同时也会选择‘合法’(法律未予禁止,即‘合法’)方式逃避遗产税,比如在生前将其名下巨额财产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转为“信托基金”,指定其直系子孙为受益人,给予资助(一般在信托基金协议中设立有‘败家子条款’,限制这种巨额资助金的使用范围);又或者以‘家庭有限合伙’的方式,逐步转移财产至其子孙名下;又或是将财产捐赠给医院、慈善基金等社会机构,但接受捐赠的社会机构必须为此向捐赠者指定的受益人定期支付利率极高的利息,直至指定受益人身故,接受捐赠的机构才能完全拥有该笔捐赠的所有权;再比如从孩子出生就开始设立教育基金储蓄计划的‘学生帐户’,逐年存入大笔款项,利用学生税率很低的便利条件报税,从而合法避税等等,诸般避税花样层出不穷,不能一一赘述。

    还有极少数富豪,会将其名下所有财产都捐献给慈善基金会、非赢利的科学研究促进基金会、非政府的义务服务组织、博物馆基金会、非政府的文化组织等社会组织,既不给其子孙留一分钱的遗产,也不设什么指定受益人的‘信托基金’。因为这类富豪深受某些宗教思想的影响,崇尚创业精神,认为‘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后世子孙坐享其成是可耻的,容易堕落和不思上进,也容易招灾引祸;在遗产税相当高昂,而且可以通过慈善捐赠和公益捐赠冲抵税款的情形下,提供世上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给予自己的子孙,这才是留给子孙的最好遗产;而且得道者多助,送人鲜花之手余香不绝,散尽千金‘回馈社会’不但为富豪本人赢得生前身后的‘美名’和声望,其良好声誉更是可以遗传给子孙的优质无形资产。如此这般的徙薪曲突、防患未然、避祸积德的思维和举动,不但可以有效化解社会中无形而潜在的嫉妒、怨恨和仇视,赢得社会各界普遍赞誉,汇聚更好更多的人脉关系,其君子之泽亦可以藉机及于子孙,可保数世不衰,从而将后代子孙可能因为父祖余荫、巨额遗产而遭遇的灾厄、阻碍或者敌视,以釜底抽薪的方式予以化解,并以此为子孙铺垫起通向上层主流社会的进身之阶,可谓是用心良苦了。但是具备类似财富智慧的权贵富豪,终究只能是极少数,并非联邦社会的主流。并且这也不是他们的道德有多高尚,而是人生历练让这一部分富豪的智慧达到了相当高度,一切都是从长远的利害来考量!

    当然,也有杂志撰稿人认为,富豪和企业主们的‘慈善’捐赠行为,除外慈善捐赠可以冲抵税款额度的法律因素,除外自由支配一切私人财产,不愿意私人财富被政府以税收等形式拿去大部分所得的心理因素,再除外联邦富豪以慈善捐赠‘被动’应付与消解社会压力的因素,人们同样都无法否认富豪们参与各种‘慈善’捐赠活动,有着提高个人社会声望、丰富人脉关系、扩大社会影响力甚至政治影响力、获得政治保护色的个人作秀动机在其中,有的人借慈善捐赠之名行广告之实,有的人则借慈善捐赠场合炫富攀比以获得变态的个人满足感,甚至有个别无良之辈还利用慈善捐赠行为牟取不当利益,等等等等,所以无论如何,都是无利益,不慈善啊。当然话又说回来,有财力有能力去做慈善的人,不管其动机如何,只要不是假慈善、口头慈善、空头慈善,其慈善捐助只要是实实在在的到帐并投入到社会慈善事业,对社会公益总是有益的。

    银河联邦时代的大多数豪门后裔、权贵子弟,不能‘直接’继承巨额遗产;他们成为特权阶层或‘二世祖’的充分外在条件,也并不当然具有;他们能否出人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