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矿主姓金。

    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

    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

    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

    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

    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

    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

    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

    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

    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

    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

    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

    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

    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

    背后种种,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

    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

    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

    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

    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

    去找那金爷了。

    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

    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

    老板娘也不例外。

    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

    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

    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

    放在这里。

    说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

    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

    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

    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

    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

    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

    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

    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

    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

    不管他走到哪里。

    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

    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

    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

    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

    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

    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

    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

    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

    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

    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

    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

    他的床很大。

    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小。

    也很软。

    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

    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

    按理说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

    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

    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

    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

    以此用来彰显 自己的财力罢了。

    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

    喝酒,赌钱,飞鹰,逗狗。

    样样都不落下。

    尤其是他的猎鹰。

    整整有上百之多。

    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

    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

    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

    猎鹰一撒手。

    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

    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

    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

    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

    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

    鹰都如此,何况是人。

    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

    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

    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

    都是他的朋友。

    也都是老板娘说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

    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

    除了睡觉以外。

    而猎鹰,总是独居。

    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

    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

    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

    按理说,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

    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

    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

    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

    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

    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

    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那是他的桌子。

    谁都不会去做。

    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

    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

    至少有大半个时辰。

    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

    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

    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这些个江湖豪客,不说恶贯满盈。

    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

    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

    很晚的晚上。

    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

    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

    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

    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

    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

    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

    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

    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

    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

    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

    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它能让人不知道严寒饥渴。

    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

    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

    这是他刻意为之的。

    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

    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

    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

    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

    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

    岂不都是正经事?

    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

    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

    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

    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

    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

    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

    一日之计在于晨。

    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

    睁开眼只是自己的精神醒了。

    但整个肉身却还是软塌塌的一滩烂泥。